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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劳务派遣人员薪酬,预防统计数据差错(转)

2014-10-28   

  近年来,一些大型企业开始雇佣大量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已经不局限于保安、保洁等常规使用上,很多企业的高级人才都已经实现了劳务派遣制度。然而,在统计工作中,很多企业不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口径差别,从而造成相关统计指标上报错误,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2014年8月,两名统计执法人员到一家服务业企业开展常规执法检查,该企业今年来业务发展飞快,原有人员已经不能够承担突飞猛进的业务量,因此,该企业聘请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有效解决了人员不足的情况,并且该企业由专人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管理。

  检查人员就该企业人员构成进行了询问,通过询问了解到该单位除了206名正式员工外,还有175名劳务派遣人员,分别从2家劳务派遣公司引进,该企业每月将劳务费打给这2家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中包含了职工工资(含代扣代缴的个税、个人负担的社保)、奖金、单位负担的社保、管理费四项内容,最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并且返还用工企业一张收费通知单,通知单很清晰的列明了每名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管理费等项目。

  检查人员在询问“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的填报口径时,该单位人力资源的负责人很自信的回答已经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全部费用计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中,检查人员立即意识到企业对该指标的填报口径可能出现错误,因为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不应包含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费、单位负担的社保费等内容,经过核对,结果发现:该企业将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的全部费用均计入了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中,造成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上报数多包含了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费和单位负担的社保费,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检查人员在最后将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的差错原因和正确填报口径对统计人员进行了告知和说明,企业统计人员懊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统计知识,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报酬的区分。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发展,要求统计填报人员具有更高的专业性,更强的结合统计制度和本单位实际的能力。另一方面,随着用工形式的更加多样化,劳务派遣人员占比在提高,对统计数据的影响力在提高,希望各个填报单位提高对劳务派遣人员人力成本的区分,更好更准确地填报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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