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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2008-05-06   

北京市海淀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


    北京市海淀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海淀调查队

    北京市海淀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2008年5月6日)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北京市海淀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73225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宅

    2006年末,全区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60平方米。97.23%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64710户,占88.37%;拥有2处住宅的5879户,占8.03%;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610户,占0.83%。

    住宅类型主要为平房。其中,居住平房的59243户,占     80.91%;居住楼房的13979户,占19.09%;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3户。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混和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的46420户,占63.40%;住宅为砖木结构的14112户,占19.27%;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2622户,占17.24%;竹草土坯结构的62户,占0.09%,其他结构的9户。


    二、饮用水

    有235个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占0.32%。使用管道水的住户73049户,占99.76%。55058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75.19%;18110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24.73%;38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19户的饮用水来源于江河湖水。


    三、炊事能源

    农村住户炊事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煤气、天然气。其中,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52838户,占72.16%;主要使用煤的19914户,占27.20%;主要使用柴草的273户,占0.38%;主要使用电的189户,占0.26%;使用其他能源的10户。


    四、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厕所的24399户,占33.32%;使用旱厕的21055户,占28.75%;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27771户,占37.93%。


    五、耐用消费品

    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电116台、固定电话73部、手机143部、电脑41台、摩托车12辆、生活用汽车20辆。




    注:

    1.住宅:一般指上有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住宅面积:指住户所拥有的全部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自住、租出和空置的住房建筑面积。

    3.获取饮用水困难:主要指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天以上,或单次取水时间超过半小时。也包括村干部或农户反映的水质混浊、水质超标等现象。

    4.炊事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

    5.山后地区:包括温泉镇、西北旺镇、苏家坨镇、上庄镇。

    6.山前地区:包括海淀乡(万柳地区办事处)、东升乡(东升地区办事处)、四季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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