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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普查中心

2010-07-15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和提出重大区情的普查方案,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按照国家、北京市普查办公室的部署,在市统计局队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区的各种大型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普查的执法检查工作。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岗位在主管副队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本中心队伍建设及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落实本中心所承担的“折子工程”的任务;
3.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并在普查中严格执行普查方案;
4.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6.组织完成局、队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标准:
1.确保本区普查方案符合《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符合国家标准;
2.确保“折子工程”任务按时完成;
二、副主任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职位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分管负责制定普查方案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等专业工作;
2.分管负责制发文件、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组织普查培训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综合协调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标准:
1.按照国家普查方案要求,制定出符合实际,满足需求的普查方案;
2.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达到国家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3.组织培训普查方案,保证严格贯彻普查方案;
4.督促、落实分管工作的全面完成;
5.确保完成目标管理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三、综合协调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职位根据普查实际情况设定,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工作。
1.负责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和落实普查各项工作,掌握普查的总体进度;
2.负责普查办公室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3.负责文秘档案工作,起草文件、编发简报、文件资料管理及归档等工作;
4.负责落实街、乡镇组建普查机构以及考核与督办工作;
5.负责各项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制定北京市的工作计划,计划到人,责任到人;
2.按时上报国家要求上报的各种文件、资料及信息;
3.制发文件、简报等文字资料要及时、准确;
        4.及时建立大型普查的考核办法,并进行督办检查;
5.保管好文件、资料,按规定及时归档;并指导各区县普查资料归档工作;
6.做好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
四、方案设计及调查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职位根据普查实际情况设定,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工作。
1.负责设计普查方案和普查表,制定普查表的审核逻辑关系,协调制定普查中涉及的统计标准;
2.制定普查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写普查手册和普查员培训教材;
3.负责对各级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区县普查业务人员,解答调查中出现的问题;
4.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现场调查工作, 检查、督促现场调查执行情况;
5.负责普查数据收集、审核及上报。
 
       (二)工作标准:
1.按国家要求完成设计普查方案;
2.按时制定普查办法、实施细则,普查手册和普查员培训教材;
3.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4.组织现场调查工作, 检查、督促现场调查执行情况;
5.按国家要求完成普查数据收集、审核与上报。
五、数据质量检查及开发应用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职位根据普查实际情况设定,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工作。
1.负责普查数据质量的控制、制定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办法和质量验收标准;
2.组织事后质量抽查,评估数据质量和主要数据的误差范围;
3.负责发布普查数据公报;
4.组织开展数据资料分析、课题招标、课题研究、数据资料开发应用,编印普查资料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按国家要求制定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办法和质量验收标准;
2.根据国家要求组织事后质量抽查,评估数据质量
3.按时发布本区普查数据公报,
4.开展课题研究、数据资料开发应用,编印普查资料等工作。
六、数据处理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职位根据普查实际情况设定,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工作。
1.制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编制数据处理程序,搭建数据处理环境;
2.负责软件开发,数据传输,数据汇总等工作;
3.负责组织培训区县数据处理人员,指导区县完成数据处理各项任务;
4.协助专业调查组完成数据的审核与上报;
5.负责建立普查数据库,配合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按时完成数据处理方案,做好数据处理准备工作;
2.按时完成培训数据处理人员的工作,
3.按时完成数据处理工作;
4.按要求协助专业调查组完成数据的审核与上报;
5.按要求配合其他专业组完成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
七、宣传联络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职位根据普查实际情况设定,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工作。
1.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普查的各项社会动员和宣传活动;
3.检查普查宣传工作落实情况;
4.运用行政和市场经济手段扩大宣传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普查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标准:
1.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查社会动员和宣传活动,提高知晓率,使调查对象配合普查工作;
2.检查、指导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八、后勤保障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职位根据普查实际情况设定,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工作。
1.负责编制普查经费预算,落实普查经费;
2.负责督促、检查普查经费落实情况;
3.负责各种普查物资及用品的采购与发放;
4.负责协调解决办公用房、物资存放、就餐、交通工具、医疗保健等问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按时编制普查经费预算,落实普查经费;
2.检查、督促区县普查经费落实情况及时、到位;
3.按时完成普查物资采购与发放;
4.及时解决普查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问题;
5.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做好为普查人员办理保险及进行索赔的工作。
九、执法检查岗位:
(一)工作职责:本职位根据普查实际情况设定,在主管副主任领导下工作。
1.负责检查基层普查对象依法填报情况;
2.负责查处普查过程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3.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工作标准:
1.依法检查基层普查对象填报情况;
2.按照培训计划,落实区县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任务;
3.及时依法查处普查过程中的统计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 主要业务流程
       一、方案设计及调查流程
(一)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起草普查方案、实施细则、办法等,报副主任阅改,并报常务副主任和主任审批;
(二)报市局队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政府有关领导。
二、数据质量检查及开发应用流程
(一)制定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办法和质量验收标准,报副主任、主任批准;
(二)在现场调查后,组织事后质量抽查,评估数据质量和主要数据的误差范围;
(三)经报市普查办和市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普查数据公报;
(四)组织开展数据资料分析、课题招标、课题研究、数据资料开发应用,编印普查资料等工作。
三、数据处理流程
(一)根据国家、市局队方案制出本区数据处理方案;
(二)报副主任、主任批准;
(三)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四、宣传联络流程
(一)根据国家、市局队总体要求,提出本区普查宣传方案;
    (二)报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审批;
(三)经批准后,协调有关宣传部门及媒体,按照方案开展宣传工作。
五、后勤保障流程
(一)根据国家、市普查办的要求,编制普查经费预算;
(二)报副主任、主任审批;
(三)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六、执法检查流程
根据《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在普查中进行执法检查的方案,报副主任、主任审批。经批准后实施。其主要业务流程参照执法队的业务流程。
                   第三部分 层级责任
    未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或由于本人疏忽造成工作失误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责任事故及责任登记的认定依照《北京市政府统计系统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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